《蘋果日報》月底推出「狼心系列」,因為要編這一套六本書,我把自己寫的五百篇文章,從頭看了一遍。
我看自己,看得很抽離,不當自己是自己,就容易看出毛病;看出毛病,才可以改正。我的抽離,多少源自善忘,忘記了內容,忘記了是誰寫的,就沒有「我執」,沒有「敝帚自珍」的心理障礙,刪削起來,可以大刀闊斧,不留情面。
集中地看,抽離地看,也看出了一項特色:不管大事小事,我都有意見。
就算是一些概念,譬如,什麼叫「雍容」?什麼叫「風度」、「風範」、「風骨」?我都有看法。你可以不認同,可能不高興,我就是有看法,有意見。一個專欄作者,可以偏激,卻不宜油滑;油滑,不思不想,跟大隊,抄幾個笑話,喊幾聲上帝,就算蒙混過去,這樣的「文風」,可以騙人一時;看久了,有要求的讀者,都摒棄。
這天,看一個弘法節目,有一段話,平凡,但教人深思。一對夫婦,問幾歲大的兒子:「你愛爸爸多一點,還是媽媽多一點?」兒子回答:「你兩個,我一樣討厭!」原來,我們小時候,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一開始,就培養起我們的「分別心」。父母,十居其九,教壞人。原來,好多事情,即使只是閒事,小事,抽離了,站得遠了,回頭一看,才驚覺問題的嚴重。
據說,四川省有一個十三歲的小孩,某天,他問祖母:「媽媽是不是買了保險?」祖母心下發毛,去報案,才揭發這個小孩落毒殺了雙親,不過是要錢買一部手機而已。為什麼這麼看重物質?為什麼有這麼強的物欲?這對下了黃泉的父母,生前,一定曾跟這殺人兇手說:「你初中能考第一,我就送你一台電腦。」父母用物質誘惑他,他為了物質殺掉父母,理所當然;是有點意料之外,但在情理之中。
諸法皆空,因果不空;一切都是因果。我在澳門這幾年,專欄,多涉及這樣的題材;年紀大了,經歷多了,對「報應」這回事,我是越來越有體會;有體會,就想跟人分享;出書,是分享心情和心得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