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名妙齡少女昨因未能與健身中心解約企圖跳橋自殺,消費者委員會副總幹事劉燕卿指以預繳式合約推銷是健身中心常用招數,職員一般以免費入會,一次過預付三年費用較慳錢作招徠,劉燕卿解釋預繳式長合約有一定風險,簽約前應認清楚自己需要,因為健身中心一旦拒絕解約,市民便要按合約條文支付所有費用,會有經濟損失。
要問清楚合約細則
劉燕卿提醒市民,簽署同類預繳式合約時,應向職員問清楚合約條文中是否容許中途解約,或解約條文的附帶條件。她建議市民不要貪便宜,寧可參加健身中心的試玩計劃,待確定自己真的有恒心及毅力,才簽署長合約。
她補充,個別健身中心會與銀行信用卡推出免息付款計劃,由於銀行已向健身中心預繳所有費用,市民變相向銀行付款,若市民未能依期付款,便要向銀行支付昂貴利息,隨時得不償失。前年消委會接獲三百零八宗有關健身中心投訴,市民有需要可致電該會熱線:29292222。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