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農村的(居民)就不是人了嗎?城市的(居民)就是人啊?」去年底重慶三名少女被車撞死,因城鄉戶口不同,兩少女獲賠二十多萬元,另一農村戶口少女僅獲賠九萬元的不公平事件,受到舉國質疑。全國政協委員姚守拙、全國人大代表劉愛平分別遞交提案和議案,呼籲司法部門取消城鄉居民人身損害賠償的差別。
城市人農民賠償不同
二○○四年五月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額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分別按城鎮居民或農民人均年收入標準,照二十年計算。
最高法院民事一庭庭長紀敏在法院網上回應,當時確定城鄉兩個標準比較符合中國的實際,但如今同一宗事故中,受害方既有城市人又有農村人,城鄉兩個標準賠償的數額差距很大,引發民眾對「同命不同價」的關注。他表示,儘管法院還有一些分歧,但城鄉受害者並存於同一事故時,普遍認為應該按一個標準執行,最高法院目前正在協調各方意見,不久將推出新的規定。
《北京晨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