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S和那個男人開始以後,她亦開始了和酒精打交道。S有一份高收入的工作,幾乎星期一至四晚,她都會開着平治跑車到蘭桂坊,逗留至凌晨三、四點,然後醉醺醺地開車回家。星期五晚S不會露面,因為是她和男人見面的日子。
買醉的日子,S在蘭桂坊結識了一班蒲友,誰都知道S的故事。她所愛的男人有妻有兒,兩人注定不能開花結果,而且那個男人根本沒有想過要和S有結果,但S就是離不開他。眾人知道的就這麼多,都是傳言,並沒有聽S親口說過。若有人向S求證,S會笑一笑,不置可否,然後反問:「你怎麼知道?」喝到差不多時,S喜歡向大家舉杯,說:「ForLove,Cheers!」
S經常喝過量,幾次開車回家都發生小意外,她那輛平治跑車修理了好幾次,若看見她這晚開另一部車來,就知道她前一晚又出事了。S酒品很好,從不發牢騷,大家都喜歡她,看到她真的喝得不行,會勸她不要駕駛,但S從來不聽。
最近連續兩個星期五S皆在酒吧出現,大家都在猜她與那個男人出了問題。那晚我來到酒吧,S和她的朋友剛好坐在我的鄰桌,朋友W向我講述S的故事,不久後S過來和W打招呼,W介紹我們認識,S偶然有看我的專欄,她說:「李牧童,ForLove,Cheers!」我笑說:「紅酒是拿來慢慢品嘗的,不是用來乾的,愛情亦然。」S沒有理會我,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揚長而去。愛情萬歲,意思就是但願情長久,有一萬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