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場爆滿 一晚可賺百萬

全場爆滿 一晚可賺百萬

歌手演唱會酬金加製作費動輒過百萬元,主辦單位是否有利可圖?以紅館一場開四面台及正常票價(即四百、二百及一百元)的演唱會計算,若全場爆滿的話,收益約為二百九十萬元。

雜費繁多

主辦單位並非將門票收入全數落袋,根據紅館規定,主辦商需要將每晚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給予紅館作場館收益。而場館保安、帶位員、水、電及冷氣等亦要逐項收費,費用約每場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另外,主辦商每場又要抽出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給IFPI作版權稅。
換言之,以一個歌酬連製作費收一百萬的歌手計算,若全場爆滿的話,主辦單位實際收益約為一百萬元。
撰文:林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