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不算不好賣;但一直以來,都不好買,害要找書的,四出尋索。
書,要是不好賣,作者多少有點責任;但不好買,要買買不到,可是出版社和書店的責任。我一向討厭香港的書店,視為書倉;這些書倉,也不喜歡我這種不定期出書,不知道會出什麼書的作者。好在「皇冠出版社」快要有自己的書店;我的書,有二十幾種由「皇冠」出版,讀友要找,到這家新書店,該能找全。
我在《蘋果》寫專欄,寫了十年,寫了三千篇,談貓的,講石的,教人訓練男朋友的……挑出來結了集,還賸下兩千多篇要處理;這一「處理」,真是經年累月,廢寢忘餐,終於,再揀出五百篇沒過時,自己也滿意的,合成六本書;月底,《蘋果日報》,就會陸續推出,大概兩星期出一本;這樣當一回事來做,要找我的「狼心系列」,應該不難了。
結集的散文,有些見諸其他報刊,校閱時,我都潤飾過,不按時序,故意「撈亂」了,這一篇溫柔,下一篇就冷酷,再讀一篇,可能笑得人反肚。人生,是打翻了的五味架,我下筆,用料不吝嗇,滿盤甜、酸、苦、辣、鹹;偶見文采,那就是「鮮」。有什麼特色?一句話:「抵食夾大件。」編輯很專業,兩種版樣比較,直排,要三頁才排得完五六百字的文章;橫排,兩頁就可以了;我們都同意橫排,一本書,不足兩百頁,可以載文八十篇。
坊間出版物,多愛「作大」,或者「撐大」,一百頁的書,「設計」成兩三百頁。我寧願內容充實些,書價便宜些,《蘋果》財雄,散文集賣三十九塊錢,是「大包價」。我自從開了店賣石頭,覺得好東西,硬銷,也是應該的;這套書,就是好東西。客人來訪,進門多劈頭一句:「慕名而來,我是你的忠實讀者……」可我的書擺在眼前,他們不讀,也不買,實在不明白:「慕」的是什麼?「忠實」在哪裏?其實,支持一個作者,希望他寫下去,最直接的,就是買書。這套散文集,第一本,叫《讓時間治療心碎》;心有病,有裂,不必吃藥,到月底,去買一本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