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派高息用戶捱貴電 港燈賺到盡

股東派高息用戶捱貴電 港燈賺到盡

【本報訊】視「富貴如浮雲」的李嘉誠,旗下港燈去年大賺近八十六億元,盈利大增三成七,並向股東派發特別股息總計逾三十七億元;但港燈堅拒減電費,又不允承諾明年不加電費。有證券分析員估計,港燈為賺到盡,明年勢必連續第三年加費,加幅會與今年的百分之七點二相若。有監察本港公共事業收費的組織炮轟港燈「為富不仁」,行為與搶錢無異,要求港燈即時減電費兩成平息民怨,有立法會議員及學者亦支持要求港燈減價。 記者:陳健文

主要負責向港島供電的港燈,去年全年純利約八十六億元,其中五十六億元來自本港電力業務,餘額則來自海外。港燈去年營業額約一百一十六億元,增加百分之一點八八,本港售電量增長為百分之一點五,僱員人數約二千人。
港燈發言人表示,集團會在今年底才會與港府研究明年的電費,現階段談論是否加費言之過早,而會否調整電費,要看很多不同因素。她特別指出,○五及○六年對港燈而言是艱辛的時期,希望明年可以較為輕鬆。她強調,去年盈利大增主要與海外盈利大增有關。

專家料明年再加費

有美資分析員表示,與連續多年凍結電費的中電不一樣,港燈的發展基金已「見底」,明年將無可避免需要再加電費,加幅更有可能與今年相若。不過,也有分析員表示,由於港燈的投資高峯期已過,明年有可能不需要加電費,發展基金更可能罕有地有進賬。
港燈於○五及○六年分別加電費百分之六點五及百分之七點二。按政府規定,兩家電力公司的利潤受保障,盈利如超出准許的水平,要撥入發展基金,若所賺少於規定,可由基金撥出作利潤,若基金撥無可撥,則可加價。
按照目前的利潤管制法則,電力公司的准許利潤與資產掛鈎,換言之,只要港燈不斷地膨脹資產(例如大量興建發電機),就可以賺更多利潤;若然賺不夠,則可以加價,政府無從阻止。今年港燈加了百分之七點二的電費,民間反對聲浪巨大,但結果港府也照批。由於按規定兩電可以大加本地電費,所以縱然港燈海外業務大賺,亦不會利用海外業務的收入,以補貼本港業務,或向市民提供優惠。

新協議擬降回報率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學系助理教授麥萃才表示,港燈作為企業公民,在許可的情況,亦應考慮調低電費,以示體恤香港巿民,「有時係咪要賺到咁盡呢?」
港府正與兩家電力公司商談新監管協議,並正作諮詢,當局建議准許回報的百分率,降低至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十一(現為百分之十三點五至百分之十五)。港燈主席霍建寧於主席報告中重申,任何改動香港電力市場現有安排的建議,需經過十分審慎及全面的考慮與諮詢,以及得到業界同意。
霍建寧表示,港燈對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之部份建議完全不能接受,將就多項有待解決的事宜與政府商討,以期達致一個在商業上合理的結果。他說高度可靠及穩定的電力供應並不是必然的。
港燈估計,今年本港售電增長將與去年相若,即維持於較低水平,集團會繼續於海外物色合適投資機會,以減低對香港市場的依賴。

《港燈用戶意見》
「做小市民都冇辦法,喺官商勾結底下,電費一定會再加落去。」
——梁小姐(教師)

「啲大股東無良,淨係為荷包着想。」
——陳太(主婦)

「希望佢唔好再加落去,真係會太過份。」
——文小姐(文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