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對敵對國嚴詞厲色

報告對敵對國嚴詞厲色

美國國務院每年發表人權報告(TheCountryReportsonHumanRightsPractices)的做法,已有三十年歷史。
一九七六年,美國國會通過《對外援助法》五○二B項修正案,要求國務院每年就每個接受美國援助的國家的人權狀況,向國會提交報告。到一九七八年更規定人權報告要涉及聯合國所有成員國,並且要對每個國家當年的人權狀況進行評價。
有指人權報告觀點帶有雙重標準,對盟友的人權問題輕輕帶過,但對敵對國家的則嚴詞厲色。冷戰期間,蘇聯是美國人權報告的攻擊重點。蘇聯解體後,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就成了報告針對的目標。
而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從二○○○年開始,就針鋒相對地發表一年一度的《美國人權報告》,今年發表的是第七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