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傭不受《勞動法》保障

家傭不受《勞動法》保障

內地保母薪金偏低、長時間工作等被剝削的情況相當普遍,同時保母失職、偷竊等情況亦屢見不鮮,有專家認為,這一切源於家政服務市場無法可依。保母這種家政服務業屬於非正規就業,而且不受《勞動法》保障。

家政行業性質特殊

目前,家政工與僱主之間的關係被認為是僱傭關係,不適用於《勞動法》。而且家政服務業本身的特殊性質,如工作時間、福利待遇等,都無法用《勞動法》來規管,因此家政服務業難獲《勞動法》保障。
而內地目前仍未有調整規範家政服務業的全國性法律或法規,所以家政服務業屬非正規就業。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楊大文教授認為,《勞動法》中有很多條款也適用於家政工,因此可以考慮正在修改的《勞動法》基礎上增加一章,特別針對家政服務業作出特殊規定,以保障家政工人的權益。
《中國青年報》引述北京家政服務協會會長李大經表示,由於立法需時,甚或長達五至十年,而不少從事家政服務人士的權益正被侵害,急需有規章制度進行保護。因此,家政協會可先在維護家政服務人員權益方面推出自己制訂的規章,並在實踐中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