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挾持案 提訊告恐嚇<br>兩女求撤母親控罪遭拒

持刀挾持案 提訊告恐嚇
兩女求撤母親控罪遭拒

【本報訊】新移民婦人疑夫有外遇提出離婚,在寓所刀脅兩名女兒反鎖房內,向丈夫索二十萬贍養費,她被控刑事恐嚇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被告丈夫帶同兩名女兒到庭表示不追究,懇求撤銷控罪,而控方徵詢法律指示後,知悉社工已跟進事件,遂向法庭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但被拒絕。
裁判官表示,被告持刀挾持兩名女兒要求贍養費,案情嚴重,法庭關注女童的安全,撤銷控罪是否恰當。控方經進一步徵詢法律意見後,申請先替被告取閱背景報告,以待社署社工了解個案情況,才建議適合的處理方法。

或需學習控制情緒

裁判官最後准予被告保釋,了解她與丈夫的離婚問題,女兒適合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或需要交託福利機構照顧,被告是否需要參加學習控制情緒的課程等。被告在保釋期間,須有社工陪同才可探望女兒。
三十四歲被告臧新格,控罪指她於本月七日在元朗宏發徑某大廈單位,威脅姓鄧男子會使兩名年齡三歲及五歲女童的人身受損害,意圖令他受驚。案押後三月二十二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TMCC812/06

女被告兩女兒日前案發後送院檢查,昨到庭懇求撤銷母親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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