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沛敏報道】警務人員到澳門須向部門申報的制度實施已近十年,一直為員方強烈反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終於決定,由下月一日起正式取消這項政策。警隊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表示歡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則認為,警方需確保有足夠措施,防止警務人員習染賭博等不良嗜好。
消息透露,部門經詳細研究後,認為要求警務人員赴澳門須向上級申報的規定已不合時宜,因此決定取消,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近年被列為無力償還債務人員的數字,已明顯減少。
警方數字顯示,截至去年底無力還債的警務人員共有一百四十九人,較前年底減少近兩成,其中大部份為警員等員佐級人員,五人為督察級或以上。
應有足夠措施監察
劉錦華回應時表示,申報制度推行已近十年,當時因警務人員負債問題較嚴重,要求人員到內地或澳門均要申報,在員方極力爭取下,○○年管方已取消到內地要申報的規定,但仍要求警務人員到澳門時要申報,但他們一直認為規定不合理,因所有部門中只有警隊有此規定,有標籤警務人員「爛賭」之嫌。
涂謹申則指出,當日警方推行這項申報制度,目的是為防止警務人員習染賭博等不良嗜好,以免他們成為犯罪分子操控對象,若警方有足夠預防措施,有效監察警務人員的操守行為,他不反對警方撤銷這項申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