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統籌局一名高級學校發展主任陳旭明,涉嫌於巡校視學期間,以數碼相機偷拍女學生裙底春光,警方接獲舉報後調查,將陳旭明拘捕,他昨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二日開審。
現年三十八歲的被告陳旭明,報稱任職高級學校發展主任,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旺角彌敦道七七一號四字樓現代書院的綜合實驗室內,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在一名女子裙下拍照或企圖拍照。陳昨在私人律師陪同下,到庭進行答辯。據了解,被告於案發當日,以教統局官員身份,到現代書院視學,當天他選擇巡視的學生,正在實驗室上課,數日後,警方接獲投訴,疑被告用自備的數碼相機,偷拍其中一名女學生裙底,警方將被告拘捕,但找不到涉案有關的照片。
案件編號:KTCC14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