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歧視包括騷擾及中傷

殘疾歧視包括騷擾及中傷

《殘疾歧視條例》是為保障殘疾者免因身體缺陷而受歧視、騷擾及中傷而制訂的法例,其中直接歧視是指殘疾者因而受到較非殘疾人士為差的待遇;騷擾即殘疾人士因其殘疾而受到具冒犯、侮辱或驚嚇成份的對待,如針對某人肢體傷殘而出言侮辱。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PALACECafeShop咖啡店不讓殘疾人士龐繼民入內,可能違反上述條例。他指出食肆除非有合理解釋,否則不應禁止殘疾者使用餐廳部份區域,而事件中咖啡店經理所提出的解釋是否合理,則要由法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