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販賣人口活動猖獗,在農村「買兒賣女」、「買妻」現象比比皆是。人販子集團化經營,買賣網絡遍及全國,公安部門近年更屢次破獲多宗跨省市的販賣婦孺大案(見表)。
多來自西南部窮山區
內地被販賣的婦女不少是來自西南部貧困山區,他們被賣到東北或沿海發達城市,不是被強迫當娼,就是嫁給鄉下貧農為妻。聯合國的婦女受暴力問題報告指出,中國有些農村地區三成至九成的婚姻都是建基於人口販賣的問題上。
至於被拐賣的兒童,多數被賣給一些無法生育或因計劃生育只能生一個孩子的家庭,也有許多兒童賣給不法分子,被強迫作小偷、乞丐或當小販,籍此牟取利潤。
低價購小孩賣出省外
而人販子近年趨向集團化經營,分工相當細密:居住在農村的一人販子,以誘拐、哄騙等方式,「低價」從一些農家收購孩子回來,然後賣給居住在城市的中間人,輾轉送出省外,再以高價販賣給最後買主。另外,內地有不法分子涉及跨國販賣人口活動,拐賣兒童「輸往」外國當童工、童妓。亦有非法組織從緬甸、越南等地「輸入」大批婦女到內地從事賣淫行業,令內地同時成為全球販賣人口的來源地和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