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殮房發生領錯屍事件,據法律界人士指出,殮房方面需要負上全部責任,被領錯屍及錯領屍兩方面的家人,其實都是受害者,他們可以循民事程序,向殮房追究法律責任,索取賠償。 黃國桐律師及梁永鏗律師均指出,事件中很明顯是殮房的疏忽,殮房的工作人員,有責任確保屍體不會被認錯,責任不在兩方面家人,所以今次事件殮房要負上全責。被認錯屍方面的家人,蒙受的損失最大,他們受到痛苦及心靈損失,可以入稟法院向殮房索償。至於領錯屍的家人,其實他們亦是苦主,因為已進行了殮葬儀式,金錢及情感上有所損失,亦可追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