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旺的綽號叫阿忘。出門常常忘了帶錢包、帶汽車鑰匙、帶眼鏡。有時就忘了穿衣服、穿襪子、穿鞋,卻永不會忘了帶手機。
沒有手機,他三分鐘都過不了。他的手機有一○一個功能,除了不能替他擦屁股,他倒光用來發短訊。一天裏共發出多少個短訊?那真個數不清,他的指頭老跟手機分不開,除了吃兩頓,睡覺,打手銃。哪怕上廁所蹲在馬桶上,他都SMS個沒完沒了。
SMS等於聊天,除非從侏羅紀那年代聊起,要不哪來這麼多話?這邊廂他才SMS去,那邊廂馬上又SMS來。這樣子你來我往,一天就這麼過了。他覺得其樂無窮,我倒覺得這SMS玩意兒好比SM,一頭是虐待狂,另一頭是被虐狂。只是難分誰是S,誰是M。
阿旺這麼愛SMS,損友某說他實在夠格當個網上作家。網絡小說短得僅七十字,他一天準能寫上十來篇。七十字,我的奶奶!
一張四百字原稿紙共二十行,每行二十字,七十字不正好是三行半?才寫上三行半就成了小說家,這把普魯斯特、狄更斯、托爾斯泰、曹雪芹這些囉囉唆唆的作家都比下去了。
SMS可真了不起,我還一直以為這是ShitMuckShite三字的縮寫。阿旺倒說:「才七十字的小說太短了,可不有點像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