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五十歲的香港體育舞蹈聯盟前副會長兼司庫譚淑儀,因私下經營的旅遊業生意,受「九一一事件」及沙士的連番打擊,需錢周轉,在○二年十月至○四年七月內,挪用康文署發放給舞蹈教師薪金,轉入自己名下,騙款共達十九萬元。譚淑儀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十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先取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KCCC79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