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佣金納有薪假工資

倡佣金納有薪假工資

【本報訊】終審法院較早前以假期補薪不包括佣金為由,裁定健身公司菲力偉的前僱員追討假期欠薪敗訴。勞資審裁處根據案例,裁定同樣追討假期欠薪的貨櫃車司機唐志強敗訴,過去六年的有薪假頓變無薪假,二十多萬的欠薪化為烏有。
全港有超過五十萬人以佣金計算工資,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擔心,陸續會有無良僱主藉此漏洞剝削員工,因此提出法例修訂,建議除了底薪,應把佣金一併計算在有薪假的工資之內。

髮型師追薪憂敗訴

唐志強昨在職工盟的記者會指,他會上訴追究到底;任職髮型師的莊先生與唐志強的月薪都不設底薪,過去六年的法定假日及年假均變相為無薪假,涉及十多萬元,現正等候判決,他擔心會與唐志強一樣敗訴。
職工盟現處理約十宗同類個案,共涉及六十多萬工資。李卓人已向勞工處處長張建宗建議修訂,張說會與律政司商討;若下周未獲滿意答覆,李卓人會在立法會以私人法案方式提交修訂。
根據《僱傭條列》,若員工以日薪形式獲發工資,假期薪酬可以假日前的平均工資作計算,李卓人建議把此計算方法用在月薪形式上,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