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師提醒婦女 聘人查夫或侵權

深圳律師提醒婦女 聘人查夫或侵權

「三八」婦女節將至,內地女性在兩性關係中的權益問題再引起關注:找私家偵探調查丈夫是否違法?妻子被丈夫虐打可否索取精神賠償?廣東律師提醒女性了解這些問題涉及的相關法律條文,否則維權不成反變成侵犯對方權利。

須簽約合法調查

深圳婦女聯合會前日舉行法律座談會時,不少已婚女性就夫妻關係問題提出疑問。林女士與丈夫結婚十年,去年開始發現丈夫經常不回家,於是懷疑丈夫有外遇。雖然一度想聘用私家偵探調查丈夫,但不知道調查證據會否被法庭受理。
律師回應稱,目前私家偵探在內地並無明確的法律地位,處於不禁止亦不允許的灰色地帶。故當事人在聘請私家偵探時一定要小心,如最好簽訂委託調查合同,並要求對方調查方法須合法,否則可能會侵犯被調查人的權益。

遭夫暴打可索償

《深圳特區報》報道,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事件時亦須小心保護自己。像惠女士在與丈夫分居後,竟遭對方上門將她暴打一頓。惠女士在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時,並要求丈夫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二萬元。律師指,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惠女士的要求受到法律保障;但如果惠女士先打人而丈夫只是還手的話,則不可以索取任何精神賠償費。
另外,夫婦離婚時,女方如在這期間懷孕的話,即使孩子出世後跟隨母姓,男方亦須承擔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