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偵破上周五,一名男學生在黃大仙摩士公園更衣室被搶劫案,拘捕四名疑匪,其中兩人為事主的友人,知悉事主身有錢財,當日相約事主踢波,然後趁事主進入更衣室換衫時,通知兩名同黨入內搶劫事主。
遭友人出賣男事主姓蔡(十七歲),被捕四匪分別姓許(十七歲)、姓鄧(十七歲)、姓李(十八歲)及陳(十九歲),其中許、鄧二人為蔡的波友。四人有和勝和背景,經扣查昨晚已被落案控以一項行劫罪名,今解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於本月三日下午五時,蔡在摩士公園更衣室更衣時,被兩名賊人搶去值三千五元的手機和銀包內有八達通卡及一百五十元現金。
黃大仙警區反黑組接手調查,向當日同事主在球場踢波的人士包括許、鄧二人錄取口供後,發現可靠線索,前日下午在東頭邨拘捕姓許、姓李及姓陳疑犯,並於姓鄧疑犯在黃大仙警署協助調查時將他拘捕。警方其後在東頭邨一個垃圾房尋回事主的銀包,但內裏現金及八達通卡已失去,另又在旺角一個售賣二手手提電話的攤檔起回事主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