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首次根據本月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四名站在街頭招嫖的妓女拘留五日。其中兩名街頭流鶯於本月一日晚十時半,在福華路攔停一輛私家車,並向車上男子詢問是否需要性服務;同日晚上十時半,另兩名流鶯在南湖路向途經男子兜搭生意時,被公安抓獲。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