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於○一年起給予港澳居民落地簽證安排,令旅客毋須事前辦理入台證,惟只限於在港澳出生或於一九八三年後曾到訪台灣人士,有一名在中國內地出生市民,疑旅行社職員解釋不清,到出發當日才知自己不符資格,最終無法成行。
港澳出生者合條件
廖先生與友人於一月中透過星晨旅遊訂購二月初出發的台北三天旅遊套票,他當時向職員提出要求代辦入台證,惟職員稱,只要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特區護照,便可直接在本港或台灣機場即時辦理簽證,毋須提早辦理簽證。
然而,他與友人於出發當日到機場辦理登機及簽證手續時,航空公司和中華旅行社職員才告知他們,須在本港出生的香港居民才可辦理即時簽證,他們因在中國內地出生,故不符合有關資格,被迫臨時取消行程。
星晨旅遊客戶服務部經理朱小姐回覆稱,廖先生訂票當日,職員已向他提及須為「香港出生」之永久居民,持有效期六個月或以上的BNO或特區護照,才可到台灣機場時辦理臨時入境手續。(○三○三○五八)
話你知:熱線供市民查詢
台灣當局於○一年八月實施港澳居民落地簽證待遇。凡於港澳出生或於八三年後曾到訪台灣者,持有效特區護照或BNO護照,及十四天來回機票,可於抵台後辦理落地簽證;或直接登入辦理網上簽證www.immigration.gov.tw,出發前憑護照及核准編號,在香港機場中華旅行社辦事處領取「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三個月內可入境兩次。查詢可致電中華旅行社,電話:25258315。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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