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時下官員貪污受賄的情況,常有人與清朝末年相提並論,連「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雖然有考證指此句最早出現在宋朝,說的是清官,不是貪官,但習慣上仍被當作清朝官員腐敗的描寫)也被視為過時,因為日進萬金的貪官已不鮮見。
外貿副廳長貪4700萬
當年的首席軍機大臣(總理)、慶親王奕劻,一九○七年過六十二歲壽辰時,山東巡撫楊士驤一下子送了一萬両銀子致賀,相當於親王一年的年俸,已夠令人咋舌的。但要是同河北省外經貿廳前副廳長李友燦相比的話,這筆賄賂仍不算驚世駭俗。
李友燦是副廳級幹部,論級別,相當於地級市的副市長,也就相當於副知府而已,可他是目前已知的個人受賄金額最多的官員,被查實共受賄四千七百多萬元。他受賄最多的一次收了一千六百四十萬元,由於都是現金,總共裝了十幾個旅行包,李友燦「像運蘋果一樣」用轎車運走這些裝錢的旅行包。
由此可見,時下官員行賄受賄的虎狼之勁,不比清朝官員差。不過,翻閱那些「紅包」書記的懺悔錄,又覺得時下的貪官,比之清末貪官,稍遜風騷、略輸文采。福建省政和縣前縣委書記丁仰寧,被稱為「紅包」書記,其懺悔錄列舉了下屬官員十一種送紅包的方式,但用的字眼來來回回都是送禮、紅包,乏味得很,遠不及清朝官員的文采。
清官送禮名目文縐縐
與清朝一樣,逢年過節送禮收禮,是現時官員的通病。但現時一概稱之為紅包,而清朝則有不同名堂,如「三節兩壽」(即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以及官員及其夫人的生日)的「節敬」,冬令的「碳敬」、夏日的「冰敬」,每年入京陛見(面見皇帝)或辦事,一樣要打點六部衙門,叫做「別敬」。這些文縐縐的用語,多少可見當時官吏科舉出身的工夫。
時下的官員,大多通過了組織部門的「三講」(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考驗,輸了正氣、輸了政治,倒也罷了,反正那是官樣文章,但連文采都輸掉的話,官員們的文化底子和學習風氣,就未免貽笑「清知府」了。
李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