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作餌 三度狎弄 判囚兩年<br>男子邀女童玩狗從後撫胸

金錢作餌 三度狎弄 判囚兩年
男子邀女童玩狗從後撫胸

【本報訊】家人經營寵物店的五旬男子,以「玩狗」作籍口,三度帶鄰舖餐廳東主的十二歲女兒返家大肆非禮,事後更給予數百元作酬勞,昨日他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暫委法官陳仲衡指,未成年少女須受保護,免遭成年男子利用她們的幼嫩,而被告以金錢作餌,敗壞女童思想,加重案情嚴重性,遂判監禁兩年。
五十七歲被告黃金水,曾任小販賣手錶,現已失業,其家人開設寵物店,毗鄰為案中女事主家人開設的餐廳。控方指十二歲女事主經常到被告的寵物店,跟店內狗隻玩耍,事發時被告亦以玩狗為由,帶女事主到其家中非禮,事後給予她數百元。

服藥不能控制情緒

被告原被控共八項非禮未成年少女罪,事主均為同一人,昨承認其中三項罪名。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患糖尿病約十年,因經常吃藥,不能控制情緒,間接影響他犯案,被告妻子及三名已成年的子女昨到法庭旁聽,並撰寫求情信求輕判。
根據案情,案發於○五年六月至十一月中,每次均在被告家中犯事。
女事主的母親於十一月十三日,發現女兒褲袋有四百四十元,大感驚訝,女事主說是被告給她的,並指曾三度在被告家中,遭被告撫摸胸部及下體,家人於是報警。
警方從女事主的單位內,撿取一對運動鞋、一條褲、兩件玩具、一盒遊戲機帶及多張貼紙,均為被告送贈女事主。
案情續指,首次非禮事件發生於○五年六月底,被告巧遇正返家的女事主,邀她回家玩狗,女事主在被告寓所客廳跟狗隻玩耍時,被告則坐在她身後,從後伸手進女事主衣服內,撫弄其胸部。

一邊非禮一邊自摸

餘下兩次非禮案均發生於十一月,晚上七、八點時分,被告帶女事主回家,上下其手,更曾一邊非禮,一邊觸摸自己下體,事後給予女事主三百元及四百五十元。被告於十一月十五日被捕,警誡下承認曾非禮女事主,並表示知道女事主當時只有十二歲。
案件編號:DCCC12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