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太陽》刊不雅物覆核敗訴

《東方》《太陽》刊不雅物覆核敗訴

【本報訊】《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去年十二月二日,在娛樂版刊登名模半裸上身圖片,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不宜向未滿十八歲青少年出售,兩報的代表律師早前申請覆核評級,昨被判失敗,維持原判。
審裁處指涉案物品描寫男女明星親熱行為,標題使用如「裸你命」、「送波餅扭作一團」一類的挑逗性字句,吸引讀者集中注意女星的裸體和乳房,而「打格仔」效果僅遮蓋乳尖,認為物品整體上產生顯著的色情效果,以展露女星胴體吸引讀者,已超越普遍道德可接受標準。
案件編號:OAGO762、7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