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女事主曾被指勾引人夫

強姦案女事主曾被指勾引人夫

【本報訊】復康中心女職員的丈夫,涉強姦一名癲癇症年輕女院友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指稱,曾把被侵犯事件告知被告妻子,但反遭對方質疑說:「佢(丈夫)一個月都唔掂我一次啦!」又認為是女院友勾引其夫,更周圍「唱」她。

沒有性經驗

女事主供稱,被告多番在深夜走進房間內性侵犯她,她每晚均要服用九粒藥物,因藥力發作,令她無力反抗,隔籬床的智障院友亦熟睡。她在首遭侵犯後翌日,打算自行清洗染有血迹的內褲及告知女院長,途中遭被告截停,她只好把內褲放在褲袋,被告更出言威嚇,若說出事件,便將她趕走。
女事主解釋,被告恍如中心員工一樣,其妻與女院長為好朋友,就算把事件告知院長,院長也不會相信她。辯方指女事主從沒將事件告知任何人,是因為她與被告有婚外情。女事主聽罷情緒變得激動,哭着說:「你點解咁講吖?佢強姦咗我,你仲話我同佢有婚外情……?」並一度離開證人席。
另女事主在錄影會面時透露,她曾把事件告訴被告妻子,但她不相信,反指女事主勾引其夫,又謂:「佢(丈夫)一個月都唔掂我一次啦!」兩日後,其妻周圍「唱」她,結果連院長也知道,令她感到鬱鬱不歡,自覺創傷太大,又發噩夢,最後乘小巴往警署報警。女事主表示,事發前屬處女,沒有性經驗。
四十一歲被告詹顯洋,持雙程證來港,被控於○四年七月至○五年四月間,三度強姦二十三歲女事主。
案件編號:HCCC2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