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關電訊管理局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一事,工商科技局表示,待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運作後才會與政府共同檢討該兩條法例,並會優先處理整合兩條例的競爭條文,及理順兩局上訴機制的不同安排。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何宣威表示,通訊局日後將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電管局現時逾8億的營運基金儲備亦會撥入通訊局,故毋須申請額外資源,並重申合併不會引致裁員。
港府昨日正式就成立通訊局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在循序漸進合併模式下,會先將電管局及廣管局合併為通訊局,替代兩局執行《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
在新監管機構下,互聯網上的廣播及內容(包括網上電台)依然不受監管,但會恪守《基本法》第27條保障言論自由的原則。另外,跨媒體擁有權的限制亦不會改變;就營運商而言,最大好處是只需與一個監管機構溝通。
網上內容不受監管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重申,在科技滙流下,有迫切性成立單一規管機構,並強調合併「係好實質」。對於外間一直揣測通訊局會由廣管局主席馮華健或電管局總監區文浩執掌,何宣威回應「唔係喺馮生同區生之間揀一個」,政府會找適當的人選,這亦是政府在兩局合併上遇到的其中一個挑戰。
立法會議員(資訊科技界)單仲偕認為合併是好事,但希望監局當局明白合併並不等於權力擴大;流動通訊、廣播及固網業營運商普遍歡迎合併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