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衞生署於前年年底開始推出一套行政管理制度,監管醫療儀器,包括美容儀器,按儀器的風險程度分為四個級別,由高風險儀器開始,要求儀器製造商呈報,儀器須符合安全性及效用標準,才可獲得表列,獲表列儀器的製造商及業界,便須遵守有關規管措施和醫療事故呈報制度。
首期表列高風險的儀器已於前年推出,包括心臟起搏器等。至於中風險的美容用激光及彩光儀器,現已開始接受表列。
根據現時行政規管制度,只容許醫生、牙醫及註冊醫護人員使用高能量的醫療激光儀器。不過,由於美容用彩光儀器亦存在一定風險,故估計於本年中落實推行美容從業員考試制度,美容從業員需經考試及格,方能使用彩光儀器,有關考試會由職訓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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