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遠東發展主席邱德根旗下荃灣油柑頭錦柏豪苑,今年1月以1.44億元,由其七子邱達文簽約售出,但邱德根指兒子未獲董事局授權便簽約,拒絕成交。買家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強制賣方售樓,或就毀約作出賠償。
成交價涉1.44億
錦柏豪苑位於悠麗路8號,由16座洋房組成,每幢面積2400方呎,01年落成,由邱德根以私人公司DahoonInternationalCompanyLimited(Dahoon)持有,公司董事除了邱德根本人,尚有其妻邱裘錦蘭、七子邱達文及八子邱達根。
原告永其有限公司昨在入稟狀稱,05年12月20日與Dahoon簽定臨時買賣合約,作價1.44億,購買錦柏豪苑,雙方於今年1月5日簽訂正式合約,協議2月28日成交,而兩份合約均由邱達文代表Dahoon簽署,簽署正式合約時,亦有律師行代表Dahoon在場見證。
指邱達文未獲授權
不過,Dahoon於2月21日通過決議,委託另一家律師行,去函原告稱邱達文在董事局不知情及不同意下,未經授權簽了約,故合約對Dahoon無約束力,應予作廢,並答應交還已付定金及部份樓款約2800萬元,最終交易告吹。
案件編號:HCA4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