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管局電管局漸進式合併

廣管局電管局漸進式合併

【本報訊】港府今日正式公布電訊管理局與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計劃。消息透露,港府建議採取循序漸進模式,先成立單一規管機構──通訊事務管理局(CommunicationsAuthority),取代電管局及廣管局職能,盡快落實合併。至於修改《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問題,因需時較長,暫不作重大改變。待CA成立後,才與政府共同研究兩法例融合。

擬先設通訊事務管理局

按初步構思,CA將以一個管理局方式運作,內有7名成員,包括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主席(非官方成員),一位總監(D6級)、一位局長或常任秘書及4個非官方成員。至於下設的行政部門則由現政府部門負責。
由於現任電管局總監區文浩將於明年退休,總監人選暫未落實,不排除日後透過全球招聘。
港府將即時展開為期3個月的諮詢,預計今年6月完結,然後呈交立法會審議,希望年底完成成立CA的條例草案待立法會審議及通過,CA最快明年中才正式成立。
消息透露,今次諮詢文件主要諮詢業界是否同意成立CA,兩局現行的人手編制及監管條例都不會即時改變。由於廣管局的監管包括電影及電視廣播,建議中的合併也只會涉及廣播部份,受影響職員人數有限。

單一架構 世界潮流

消息又指出,在科技及市場滙流下,近年已有本地電訊商加入經營收費電視等廣播業務,又有持牌廣播商利用電訊網絡傳送節目,電訊、廣播的分界已變得模糊,因此規管需作出變更,配合市場的變化。況且,先進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早已採用單一規管架構,英國及澳洲都先後於03及05年,成立單一規管架構,要維持本港競爭力,港府也必須盡快落實合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