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韓籍銀行女職員疑因投訴大廈保安員不懂英語及態度欠佳,令保安員飯碗不保,遭他入屋狂斬十多刀,大腿動脈被割斷,失血過多致死,前保安員在事隔四年後被捕,辯稱只是「揩」了死者一刀,錯手殺人,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陪審團昨退庭四小時,一致裁定被告馮栢翔謀殺罪成,代表律師表示馮希望親口向死者雙親致歉,其後馮在犯人檻內說:「我好對唔住死者嘅父母,死咗個女,我都知錯,希望佢哋可以原諒我。」
據了解,死者文慧娥的父親是韓國一所大鋼鐵廠的高級職員,與妻育有兩女,曾舉家來港工作,其後返國,獨留下文慧娥,死者雙親在審訊期間曾來港,昨晨已回韓國,僅安排一名律師滙報情況。
三十六歲被告馮栢翔,被控於○○年十月十九日,在港島鰂魚涌康怡花園一單位,謀殺三十歲的文慧娥,文在中區一間日資銀行做融資,獨居上址。
稱不滿死者無理投訴
根據控方所稱,死者於案發當晚被斬傷後,倒卧寓所門前,滿地鮮血,鄰居聞慘叫聲發現報警,死者送院後證實不治,身上有大小割傷共十九處,大部份是用手自衞時造成,右手肘傷口深入骨頭,另一傷口在左邊大腿,動靜脈被割斷致死。
警方○四年九月曾邀馮助查,套取其指模及DNA化驗後,確認遺留現場的紙刀套,有其指模,死者衣服及門柄沾有馮的血迹,遂下通緝令,同年十月馮經羅湖返港被捕。馮向警方解釋,○○年八月在康怡花園工作,因不懂英語,無法處理死者的投訴,要找住客繙譯,後遭死者投訴英文差及無禮貌,同年十月失掉工作。
馮因不滿死者無理投訴,攜帶西瓜刀返康怡花園,再穿上保安制服,要求入屋,死者以為他仍是保安,讓他入屋,馮以預習了的英語,要求死者賠償,死者趕他走,雙方發生爭執,馮取出刀子,企圖嚇唬她,但她反而搶刀,糾纏間他的刀「揩」了死者一下,死者受傷,馮大驚逃走。馮承認入屋是做錯了,已深感後悔,並強調無心殺人,只是一時錯手。不過,控方認為被告蓄意殺人,從死者傷勢可見一斑。
案件編號:HCCC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