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者自六十年代開始爭取合法權益,但至近年才陸續有國家承認「同性婚姻」或「公民結合」權利。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指,目前只有五個國家及美國麻薩諸塞州承認「同性婚姻」,即締結者擁有異性婚姻完全相同的權利;至於英國、新西蘭等地實施的「公民結合」,權利和責任較婚姻少,但有較多國家採用。
他解釋,「公民結合」不等於婚姻,例如只獲當地承認,到了其他國家未必認可,但最重要是保障締結者有繼承對方遺產、為對方作醫療決定、探監等權利。他認為,雖然香港的有關討論尚在起步階段,但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始終要面對這個問題。
有團體估計,本港約有十分一人口為同性戀者,即約七十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