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為本 以理念治港

以理為本 以理念治港

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特區政府說施政「以民為本」,但愈來愈多迹象顯示:施政只不過是以民意為本,這是把「以民為本」的內容簡單化和庸俗化。以民為本的要義是以人民的利益為本。當然,甚麼是人民利益,言人人殊,但人民利益與民意不同層次,不能等同。
這樣說,不表示民意不重要,沒有人民的支持,施政舉步維艱。民意得到重視是好事,但怎樣面對和處理民意是大學問。如果政府只懂追隨民意,就沒有了權威。再加上民意多變,追逐民意的施政容易紊亂。
近年北京經常提出另一個說法:依法治港。表面看來,這是說了等於沒說,政府當然是依法治港,難道政府會違法?潛台詞是:目前未有做到依法治港。站在北京的角度看,這個法應該是《基本法》,中央政府不會花精神針對特區的本地法例。

欲矮化立法會?

依法治港所針對的,極可能是立法會「踩過界」、衝擊行政主導。最近政制事務局局長曾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因為有策發會正在討論政制發展,他暫時不覺得有需要出席立法會有關政制的會議。另外,最近大學校長會發表聲明,反對立法會就浸會大學教員權益問題表態,教統局局長表示支持大學校長。
如果依法治港是為了矮化立法會,就與以民為本的方針有矛盾。立法會是最有代表性的民意機關,民意授權程度遠比特首本人為高。雖然短期內特首民望凌駕在立法會之上,但這並不等於市民支持特區政府刻意「冷待」立法會。政府真的如此做,結果只會是政府與立法會兩敗俱傷。

維持施政穩定性

從目前香港的管治形勢看,最需要的管治方針不是以民為本、不是依法治港,而是以理治港。政府施政不能完全違背大多數市民的意見,也不能只跟着民意的尾巴。平衡這兩個需求的關鍵,就是凡事總要講個理字。
施政要講道理,不能只講權宜。最近政府強迫市民放棄私養家禽,又不作賠償,原因是怕有人混水摸魚。這是歪理。如果有人想混水摸魚,政府應該打擊這些活動,怎能以犧牲守法市民的利益作為對策?
以理治港,除了凡事要講個理字之外,第二個層次是施政要維持一貫的理性。除了維持施政的穩定性外,更重要的是,無論是支持或反對政府的市民,對施政方向有合理期望,政府都能作出恰當的回應。

理性施政不見了

理性施政是過去港英政府的強項,但在特區年代,這種理性不見了。私養家禽的市民不獲賠償,但房署地盤建築工人追討欠薪,到禮賓府門外請願就得到以不符合約精神的公帑作出賠償的承諾。
上述不理性施政的例子在特區年代俯拾皆是。這一個「深層次」問題不解決,市民不會快樂、中央也不會快樂。
以理治港的更高層次,是以理念治港。不過如果連較低層次的道理和理性也未做到,我們也不必對特區政府有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