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10月1日起,新牌鐵騎士必須在車頭及車尾掛起P牌,並要遵守特定規則及通過12個月的強制性暫准期,才有資格領取正式駕駛執照。
就筆者所見,不少新牌鐵騎士都奉公守法,開着電單車遊車河,但某個晚上開車途經觀塘繞道時,卻看到一部將P牌捲起,並載有乘客的「老綿」在快線高速飛馳,查實他這樣做已違反有關暫准期的規定。首先P牌必須在車頭及車尾部份展示,第二是不能接載乘客、第三是就算行經道路車速限制超過70km/h,也不可以超過70km/h的車速行車,最後是如果路面設有三條行車線,不得使用最右線等等。我當晚看見的那部「老綿」已違反以上所有規定,若被檢控及定罪的話,即會延長有關暫准期,甚至吊銷暫准駕駛執照。所以各位新牌鐵騎士,記得遵守有關規定!
記者:鄭達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