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位農村小學教師,因在一宗命案中被「推理」為殺人兇手,屈打成招,坐了七年冤獄才獲釋,但為了獲得國家賠償又申訴了五年,近日才獲立案受理。
一九九四年,和龍市十里坪村一名九歲女孩在家中被殺,正準備結婚的二十二歲教師于奎亮,被公安認定是「強姦未遂殺人」的兇手,但由始至終沒有找到證據。于奎亮哭訴:「他們(公安)審訊我差不多二十四個小時……那種情況下,除了承認自己是兇手沒有別的辦法。」至○一年,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的于奎亮終於獲釋,體重從被捕前的七十五公斤減至五十公斤。
吉林《新文化報》昨報道,于奎亮現申請十五萬元的國家賠償,他說,「我不只是希望國家給我個說法,我更希望能破案,洗清我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