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實施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嫖娼者被公安拘捕,將通知其家人包括妻子,內地律師指有關法規合理,令嫖客的家人安心,知道他並非無故失蹤;但本港人權組織認為,這種做法涉及干涉私隱及侵犯尊嚴,在現代社會來看極不文明。
內地律師:咎由自取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指出,如果嫖客是未成年人士,公安通知其家人還可理解,但是對成年人不應這樣做法,因為這是不當的手段,「好似你喺我手中,可以任我魚肉」,其實此舉只是加重對嫖客的刑罰,就像報復一樣。
羅沃啓稱,嫖客倘被家人知道他在內地嫖妓,定必破壞家庭關係,甚至搞到離婚,他亦不能抬起頭做人,境況一定很悲慘。羅沃啓認為,在現代社會中,這是不文明的做法,不但侵犯個人隱私及尊嚴,「既然佢嫖妓,喺法律上對佢懲處已經足夠」。
不過,內地李姓律師指出,公安人員根據治安條例,將嫖客拘留並通知其家人,並不涉及侵犯隱私權。他表示,嫖客被公安拘捕,家人失去其消息,一般會感到焦慮不安,若然公安通知家人,可以令家人安心。至於會否影響夫妻關係,他認為這是嫖客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