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歲鋼琴女教師林敬芳,○三年接受腹部抽脂手術期間死亡,死因庭昨裁定死於不幸,並建議李宏邦醫生須保存病人病歷,同時再接受急救訓練。女教師丈夫不滿裁決,怒指李醫生草菅人命,「咁推卸責任,誤殺都冇咩緊要!」
死者丈夫招昌明昨在庭外憤憤不平說,「一句死於不幸,個醫生冇晒事,法律係唔公平嘅,三歲細路仔都知道佢(死者)死於落太多麻醉藥,同埋手術時啲脂肪去晒個肺度」,診所救生設備只是「做樣」,他更指已接洽律師研究追討賠償。
官建議再學急救
裁判官韋達向李宏邦作出幾項建議,包括建立一套系統保存病人病歷及個人資料,若對方拒絕透露,便不應替病人動手術,李與員工應再接受急救訓練等(見表)。
李宏邦回應本報查詢時指裁決公平,他會接受死因庭建議,「我做咗幾十年醫生,以前喺瑪麗醫院急症室做過主診,一個禮拜做好多次急救,出嚟掛牌後就好少做。」
裁判官歸納案件證供所得結論,指林敬芳死於被注射過量藥物較為有說服力,李宏邦雖自稱曾向林注射極小量止痛藥,但不能排除林被注射過量藥物,而肇事診所的姓鄧女護士對於林何時陷入昏迷的供詞前後不一,難以理解林沒有心臟問題,但李醫生卻給她心絞痛藥,林又一直沒有向李醫生透露其真實年齡及身份。
死者林敬芳(七十歲),於○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尖沙嘴東英大廈的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醫務所,接受抽脂手術期間突然昏迷死亡,專家證人曾供稱林可能死於被注射過量藥物,及肺部脂肪栓塞,外科整形專家曾指,肇事診所設施不足以為林進行預定規模的抽脂手術。
案件編號:CCDI-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