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夫婦在南亞海嘯獲救後被揭發涉嫌以假分居騙取綜援一案,控辯雙方昨在屯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梁惠淇(二十九歲)向社署表示與丈夫失去聯絡,但她與丈夫高忠強於一年內九次一同外遊,法律上她以謊話持續誤導社署,足以構成欺騙罪,而被告在會面紀錄中表示,因心情不好才沒有通知社署,不能作為辯解理由。
辯方則表示,被告當時因夫婦感情不穩定,才沒有向社署交代,並非存心欺騙,而社署當時發放綜援給她,亦不是依據她有沒有丈夫消息作為審批基準。此外,其夫當日不想參加「自力更生計劃」後,已被撇除領取綜援資格,故被告沒有得到額外利益。
十三項控罪指被告於○四年一月至十二月間,共騙取綜援金逾十一萬元。裁判官將案押後本周五裁決。
案件編號:TMCC36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