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名車主周先生,其座駕上周五不幸被一輛單車刮花後,對方隨即掏出三十元(人民幣.下同)給他作為賠償,但他接過錢後竟當場撕成碎片,現場市民見狀後馬上報警。交警到場後,周先生竟被罰九千大元。原來,根據內地《人民幣管理條例》,故意毀壞人民幣屬違法行為,應當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