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昨日表示,去年第四季透過港交所(388)接獲14宗上市申請,對其中8宗給予意見,比率由第三季的47.22%,升至57.14%。在給予意見個案中,該會注意到其招股書草擬本,存在關鍵事實資料嚴重不足問題,意味保薦人的盡職審查工作未夠完備。
其中一個案闡述申請人經營行業篇幅不足1頁,相關描述更只主要依據董事看法,未有詳細說明依據的基礎。另一個案的招股書草擬本,顯示上市前申請人及其大股東的業務及營運資產,重組工作尚未達後期階段。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董歐陽長恩指出,保薦人應確保在遞交上市申請前,已就有關內容進行充份盡職審查,上述遺漏令人質疑招股書草擬本在提交前是否已準備妥當。
另外,證監因監管保薦人及上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的工作量增加,於06至07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就該兩個監管範圍增加6個新職位,由於在計及削減兩成交易徵費後,仍有2530萬元盈餘,故毋須向政府申請撥款。
證監薪酬開支增8.96%
據證監會預算案,由於去年人手流失率高達14.11%,故將加薪3%;另按06至07年度薪酬預算的8%發放2950萬元浮動薪酬,及將不同部門22個職位升格及加薪,令整體人事費用開支增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