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項全港性調查發現,本港有三成二家長於過去一年曾虐待子女身體,其中百分之六更屬嚴重虐待,以此推算本港每年約有七萬名孩子受到如掌摑、拳打腳踢、燒傷、燙傷、被皮帶打傷等,所以學者促請政府立法禁止體罰孩子。 記者:梁洵瑜
負責是項調查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高凌稱,研究結果反映九成九被虐個案均未被發現,去年社署只接獲六百多宗虐兒個案,僅佔該調查推算七萬宗的百分之一,「問題係好多家長都唔認為自己打仔女嘅方法有問題,以為無事,但無人知道幾時會發生悲劇」。
該調查是社會福利署委託進行,於○三至○五年四月隨機抽樣訪問五千名成年人及二千多名小童,了解本港虐待兒童及配偶的普遍性。陳高凌稱,結果發現共有三成二的家長過去一年曾身體虐待子女,其中兩成六屬輕微虐待,嚴重虐待及非常嚴重虐待則共佔百分之六。
曾有故意燒傷或燙傷
他指出「嚴重虐待係指摑佢塊面、用皮帶打佢屁股以外嘅地方,掟佢落地或者拳打腳踢」。至於非常嚴重虐待包括「勒住佢、故意燒傷、燙傷或者用刀嚇佢」。「打仔」高危因素則包括家長失業、子女學業及行為、居於舊區及新移民家庭等,其中相對較多虐待子女個案的區域是灣仔、南區、油尖旺、新界元朗及大埔。
若以家庭作單位,調查顯示,兩成一的家庭過去一年曾虐待子女或配偶,「即係五個家庭就有一個,喺一年內打過仔女或虐待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