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高層涉妨礙司法公正續審<br>前主席被指贈車報答女友作假證供

先科高層涉妨礙司法公正續審
前主席被指贈車報答女友作假證供

【本報訊】兩名律師及先科國際前高層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指先科前主席黃創光為報答女友徐敏偲為他向法庭作假證供,除購下一輛平治房車送贈佳人外,更與女友到酒店共度春宵。黃又被發現為女職員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法律程序繳付費用,控方認為表面與事件無關的他實於幕後積極參與。 記者:黃詠鍶

控方開案陳詞指,次被告徐敏偲委託第四被告大律師艾勤賢,跟參與廉署保護證人計劃的女職員取得聯絡,以避免她對廉署提供對首被告黃創光不利的資料。為免讓人覺得黃與事件有關,徐出面向法庭提交假誓章,認為廉署違反女職員意願將她拘留,並要求為對方申請人身保護令。

入住新世紀萬麗酒店

控方指已婚的黃為報答女友的忠誠,並借出銀行戶口讓他繳付律師費,遂於○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偕徐到車行購入一輛價值二十七萬元的二手平治房車,並在同日下午一同入住新世紀萬麗酒店,二人翌日才離去。

承諾法庭會跟進事件

控方繼續指出,第三被告林炳昌雖然曾經公開表示自己不涉及申請人身保護令一案,但他卻曾於○四年八月三十日,向委託第四被告的馬思忠、祁朗貽律師行的一名職員AaronNattrass查探,有關律師行有否透露他其實與該宗案件有關。
控方稱,林其後更語帶威脅向Nattrass表示「如果我有事馬思忠亦一樣」。Nattrass將會擔任控方證人,出庭講述與林對話經過,另外,艾勤賢亦曾因傳媒報道事件,而去信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證清白。

促控方提供對話詳情

控方昨讀畢開案陳詞,並將於今天傳召案中女職員出庭作供。第三及第四被告的代表昨在庭上指出,在控方遞交的不呈堂資料中發現廉署在調查時,曾有職員截聽或無意中偷聽到被告們的對話,故辯方要求控方提供有關對話詳情,惟主控表示控方已將所有資料公開,但承諾法庭會跟進事件。
案件編號︰DCCC298/05

次被告徐敏偲被指為男友作假證供後,獲贈房車作報酬。 資料圖片

第四被告大律師艾勤賢(右)曾致函律政司前司長梁愛詩解釋事件。 黃詠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