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救護員為娶內地貪錢情婦,覬覦結婚十八載妻子逾百萬元的人壽保險金,在餵妻服安眠藥後,乘妻神志不清將她勒斃,事後布下劫殺假象,以圖瞞天過海,最終因破綻重重而被揭發。救護員昨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對子女說:我冇做過
被告梁永成及女死者劉兆嫺近二十名家屬,包括兩人的一對子女亦有到庭旁聽。一直表現鎮定的被告聞判後反應激動,伏在枱上不停哭泣,其胞妹帶着被告子女到犯人欄與父親道別時,也禁不住嚎啕大哭。被告更向子女哭訴:「我冇做過唔使認……你哋畀心機讀書,當我死咗得啦!好好照顧公公婆婆。」
劉兆嫺的胞妹接受本報訪問時說,胞姊樂於助人,性格開朗,不會為小事鬧情緒,案發前姊妹間已知被告有婚外情,但胞姊仍深愛丈夫,姊妹商量後,接受被告若不「搞返屋企」,仍可容忍。
對於被告殺人動機,她說:「唔係為第三者,唔係為錢,仲有為乜?男人變咗心,有冇得挽留?」並指被告罪有應得,胞姊可以安息。
至於被告胞妹則相信被告無辜,但父親卻說:「我個個都唔信。」並對於兒子搞婚外情不以為忤,「八個男人有五個都係咁」,最為難是與親家相處。
四十五歲被告梁永成,任救護員,否認於○三年九月三十日,在西環卑路乍街寓所謀殺其四十三歲妻子劉兆嫺。根據控方所稱,被告案發前在內地認識了按摩女郎柯細英,情根深種,但情婦貪錢,他沒錢迎娶,便圖殺妻奪取一百二十萬元保金。
○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晚,被告在妻睡前給她服食四粒安眠藥,凌晨時將她勒斃,早上外出跑步,回家後報警稱妻子昏迷不醒,懷疑妻子被賊入屋劫殺。
沒有搜掠及掙扎痕迹
惟警方調查發現,劉雖被勒頸致死,但曾服安眠藥,死亡時間為凌晨三時,且屋內無搜掠及掙扎痕迹,被告在妻死後即聯絡保險經紀索償,並叫子女隱瞞警方曾餵妻子服安眠藥,後來死者胞妹在死者遺物中,發現一封被告寫給情婦的書信副本,顯示被告對柯愛得極深,他又提及沒辦法滿足對方的金錢要求,可見疑點重重。
被告自辯承認,○二年中返內地揼骨時結識情婦,最初想「導佢向善」,其後發覺她「冇得救」,曾致函提出分手,但沒有成事,但他堅稱:「我點都唔會為咗個不乾不淨嘅女人,謀殺老婆!」
案件編號:HCCC37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