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藍田一對夫婦因工作關係,去年聘用一名菲傭照料四個月大的女兒,以便安心工作,沒料不到一個月,女兒在菲傭的照料下,手腳出現骨折,頭骨有裂痕及眼睛有傷,事主夫婦懷疑女兒遭菲傭虐待致電報警,警方接報調查後拘捕涉案菲傭,其後准她保釋候查,三月初再返警署報到。
三十三歲女事主關惠蓮,昨抱着留醫一個月才出院的姓邱女兒接受訪問,對警方調查該案件多個月,仍未有對涉案二十八歲菲傭採取進一步行動感困擾,擔心案件在被指證據不足下就此結案,希望警方給她一個交代。「佢哋(差人)話證據唔明顯,又冇錄影帶影到過程。」邱太表示,菲傭照顧其女兒期間,除了案發前有一晚她與女兒同床而睡外,其餘日子女兒都是由菲傭全程照顧,女兒睡嬰兒床;而其女兒身上的傷勢,邱太說經醫生檢驗證實屬非意外性創傷,並非被人翻瞓壓着造成。
原在船務公司工作的邱太,與任職司機丈夫及現年九個月大女兒同住藍田德田邨。事發後,邱太即將菲傭解僱,自己辭去工作,專心在家照顧女兒,目前女兒的傷勢已大致康復,但她擔心女兒眼角膜曾出血的眼睛,可能會有後遺症。
邱太憶述事件表示,去年九月二十二日透過中介公司僱用一名已有三子女首次來港的菲傭照料其當時四個月大的女兒,而菲傭上班後,一直表現不錯,遂放心讓對方照顧其女兒,兩夫婦與女傭的關係也很融洽。直至十月十四日,她發現女兒哭得很厲害,向菲傭查問,對方回覆可能是女兒被對面鄰居大力關門聲響嚇倒,當晚她見女傭為女兒換尿片時不停哭叫,她抱起女兒便停止哭叫,為呵護女兒,遂帶女兒同睡一晚。
不宜做手術須服止痛藥
翌日,她接獲菲傭通知,指發現其女兒左手臂紅腫及可能是她學轉身弄傷。邱太初不為意,其後送女兒到私家醫院撿驗,照X光發現左手臂骨折,醫生認為傷勢非自然造成,可能有虐兒成份,着將其女兒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驗及報警,經醫生再詳細檢驗,發現其女兒右小腿也有骨折,另左邊頭骨有少許裂痕及有血塊,但因女兒年紀小不能做手術,只能服止痛藥止痛,讓新骨癒合。
警方接報後,先後替事主夫婦及菲傭錄取口供,直至十二月初,警方拘捕菲傭,但准她保釋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