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產供應商遭索10萬元<br>粵超市濫收進場費冇王管

海產供應商遭索10萬元
粵超市濫收進場費冇王管

廣東超市為轉嫁經營成本,向供貨商收取高昂進場費並收取不同名目的「霸王」雜費。業界推算,以現時進場費最高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去推算,一家擁有一千名供應商的超市,單單進場費便收超過一億元。廣東省十一名人大代表,已聯名要求有關方面對超市營運立法監管,增加超市經營的透明度,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廣東省四名不堪重負的供貨商,近日向省人大代表反映超市的收費問題。酒類供應商徐女士指着一份超市通知書說:「又來了!」書內寫明,「因超市本月底將新店重新裝修,要對所有商品重新篩選,因此將向貴公司(徐女士公司)收取一萬元作為開新店的支持。」

周年慶祝開新店也徵費

現時,在廣州、深圳和東莞等地,幾乎所有超市都向供應商收取多項費用,除了通常會寫入合約中的「進場費」和「條碼費」外,還有新產品上架費、周年慶祝費、過節費、新店開業費等等。雖然各超市收費不一,但一般新店開張等都收一千元以上。
而最具爭議的是進場費,供應海產類的陳先生說。除個別商品外,收進場費已成為行規,一般由五萬到十萬元不等;有超市曾向他開出十萬元。他說:「愈開愈多的超市,已取替了百貨公司和士多,只有透過超市才能打開市場,很多供應商為了生存,忍氣吞聲也要接受霸王收費。」供貨商曾就進場費準則向政府部門查問,卻未能得到明確答案。

人大代表促請立法監管

另一名供貨商黃先生說,因為超市獅子開大口,導致一些品牌商品無法進入超市,令消費者減少了選擇。很多繼續向超市供貨的商家,為降低成本,惟有將貨就價,影響了產品質素。他最擔心還是超市突然倒閉,連貨款也無法追討。
一間大型民營連鎖超市的高層表示,供應商說的都是實情,但這也是超市行規。由於相關法例尚未推出,目前各大超市都是如此運作。廣東省人大代表陳亞汗指出,希望當局立法監管超市倒閉後的賠償問題。國家商務部去年十月曾推出一份零售商與供應商的進貨交易管理辦法草案,但有關規定至今仍未推出。
《北京娛樂信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