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論英語五分鐘》說toknowathingortwo是「略知一二」的意思,但查牛津詞典,解釋卻是「所知甚多」。《海論》所言正確嗎?
英國人說話喜歡understatement,即把事情淡化,例如談到一個大潑婦,會說Sheisabitofashrew;表示自己有不少事情要做,會說Ihavequiteafewthingstodo。假如按abit和quiteafew字面的意思,把句子解作「她有點潑」、「我有很少事情要做」,那就不妥當。
Toknowathingortwo(知道一兩件事)也是understatement,實際意思是「所知不少」或「見多識廣」,例如:(1)Heknowsathingortwoafterworkinginthecasinoforthirtyyears(他在賭場工作了三十年,見聞不少)。(2)Youcan'tfoolhim:heknowsathingortwo(你騙不了他:他很聰明)。Athingortwo這說法可獨立使用,例如:The1989TiananmenmassacretaughttheworldathingortwoabouttheChinesecommunists(一九八九年天安門大屠殺事件,使世人對中國共產黨眼界大開)。
中文「略知一二」除非當作謙詞,否則和toknowathingortwo意思似同實異。兩種語文似同實異的詞語,英文稱為falsefriends(假朋友),例如:TheEnglishword“magazine”andtheFrenchword“magasin”arefalsefriends(英文magazine和法文magasin二字似同實異):magazine是「雜誌」,magasin是「店鋪」。學習語文,對「假朋友」必須特別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