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告示須加簡體字

招牌告示須加簡體字

上海市將於三月一日起執行《上海市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當繁體字和外語出現在商店招牌、告示、標誌牌時,都需要與規範漢字(簡體字)「配套」使用,並由城管部門負責執法。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