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子零件公司董事因貨不對辦,將貨物退回供應商,卻被對方指拖欠貨款,更委託追數公司追討欠款,半年內收到追數電話逾八百次,一名患心臟病的女經理因不堪滋擾感憂心及不適,董事入稟小額錢債庭代為索償,審裁官昨裁定追數公司所為有損他人身心,惟女經理未有親身追討,故撤銷電子零件公司的索償。
申索人為天業電子有限公司,昨由董事黃主邦代表出庭,被告為誠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黃表示,公司於○四年向一韓國供應商購買總值七萬元的電子零件,因不滿貨物品質而將貨退回。供應商其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貨款,雙方最後同意將案件無限期押後,豈料卻被對方委託被告公司追收貨款。
非當事人索償被撤銷
黃續指,被告公司職員於○四年六月至十一月間,致電逾八百次向其公司追數,曾試過一天內致電一百次。一名患有心臟病的女經理因常收到恐嚇及淫褻性電話,以致心律不正、頭暈更而因此需經常請病假。黃報警求助不果,終在○四年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就追數公司滋擾索償五萬元。
審裁官昨裁定被告公司職員的行為確對該名女經理身心造成損害,並指該舉動屬於侵權,被告公司需負上責任。不過,由於本案申索人為女經理服務的公司,亦無證據證明公司因女經理受滋擾而曾為她繳付醫藥費,所以撤銷有關申請。
對於法庭今次判決,黃感到無奈、失望及十分無助。他表示案件由首次提堂至今已十五個月,法庭若一早表示申索人有誤,他作出修改的話,可能會影響結果,因此他會就裁決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SCTC759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