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天早上八時起展開一項連續二十四小時特別行動,在港九新界各區嚴打沒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共發出四百四十六張傳票,和一百六十五個口頭警告。
警方發言人表示,佩帶安全帶是乘客責任,任何違法的乘客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警方表示,法例規定○四月八月一日起登記的小巴,必須安裝乘客安全帶,至今共發出一千八百六十二個口頭警告予小巴乘客,提醒他們佩戴安全帶,另外發出了一千三百三十二張傳票予違例的小巴乘客。
港九新界公共專線小巴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表示,由於佩戴安全帶是乘客責任,許多司機初期都會作出勸喻,但反應有欠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