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偉俊上訴指影裸照無損同業

謝偉俊上訴指影裸照無損同業

【本報訊】以言行出位、有「法律超人」稱號的律師謝偉俊,被律師會獨立紀律審裁組裁定不恰當宣傳及違反專業操守等「八宗罪」成立,判罰停牌二十一個月及罰款五萬元,另需付約七百萬元訟費,謝不服判決,認為審裁組採納錯誤的舉證標準,昨在高等法院上訴。

不滿律師會舉證標準

律師會紀律審裁組於○四年裁定謝偉俊的八項投訴全部成立,涉及不恰當宣傳及違反專業操守,當中包括指謝為《壹週刊》及《忽然1周》拍攝全裸或半裸照,損害整個法律專業的聲譽,另接受傳媒訪問時,將自己與同業的收費比較,批評部份律師是「吸血鬼」,而其女友白韻琴在訪問中聲稱在律師行內提供「婚姻輔導服務」及向客戶派避孕套等。
代表謝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出,基於指控性質及判罰之嚴重性,紀律審裁組應採納刑事案的舉證標準,即要達到毫無合理疑點,才可裁定指控成立,不應使用民事案的較低舉證標準。
麥續指,謝否認有講過部份訪問內容,而律師會又沒有傳召有關記者作供,審裁組實錯誤裁定指控成立。至於拍攝半裸照,謝只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表達自由權利,與執行律師職務無關,並沒有損害同業尊嚴。
案件編號:CACV107/05